隐蔽工程装修需知 避免隐蔽变隐患

2013-8-06 22:08:48  出处:pchouse论坛  作者:佚名  

装修监理日记 家装遗憾“隐蔽工程”问题大

  ◆对承包方资质认知不清

  马先生委托乔某为自己的住房进行装修,口头谈好价格是总价款3万元。完工后,因对装修质量不满,马先生只支付了1.2万元装修费。为此,乔某多次上讨要没有结果,将马先生告上法庭。由于乔某是以个体装修户的名义对外承揽装修业务,即没有依法进行核准登记,也没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不具备对外承揽装修业务的合法资质。法院因此判定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无效,乔某承担主要责任,马先生因疏于对原告承揽资质的审查,亦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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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对装修承揽方有严格的资质审查和许可,但在不少地方尤其是中小城镇和农村,不少包工队的资质根本没有经主管部门核准就对外承接房屋装饰业务,不仅装修质量难以保证,而且直接导致装修合同无效。

装修监理日记 家装遗憾“隐蔽工程”问题大

  现实中,有的房主与装修承揽方只达成口头协议就开工;有的即使订立了合同,但合同要件残缺不全,实质上是一种简单的意向性协议;还有的只关注装修价格、设计图、效果图以及所选的材料,而对于合同中应具备的质量、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却忽略不管。由于上述合同原因引发纠纷后,双方往往相互推诿扯皮,会直接导致房主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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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违约投诉增加

  徐先生与一家装饰公司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中约定,用电线路布埋在四周墙体的合理位置。但在施工过程中,装饰公司未经房主许可,擅自变更合同,将部分照明线路布设在墙体表面。徐某为此将装饰公司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经过协商,装修公司赔偿徐先生经济损失2400元。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承揽方违约而引发的纠纷主要表现在:不按合同约定日期按时完工;施工用材料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不一致;在隐蔽工程的施工中,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如承揽人将用电线路、燃气管道、通风管道的埋设擅自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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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些案例中不难见到另一类纠纷,就是房主违约投诉,即在施工过程中,房主频繁变更设计图纸和使用材料,增减装修项目,以及拖延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胡女士委托装饰公司为其房屋进行装修。双方签订的家装合同约定,胡某应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但在装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大部分工程后,胡某却只给付了第一期的工程款3000元。为此装饰公司将胡某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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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angxiao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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